- 由于戊收到己的文书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因此保证合同不成立
- 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 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也就无权请求己承担保证责任
- 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
B:既有人保,又有物保,属于混合担保;债务人以自有财产提供抵押、质押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的抵押权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抵押权不是都没有成立吗 晕
- 由于戊收到己的文书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因此保证合同不成立
- 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 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也就无权请求己承担保证责任
- 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