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75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752#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三第66题]:李某与黄某未婚同居生子,取名黄小某。后李某和黄某分手,分别建立了家庭。黄小某长大后,进入演艺界,成为一名当红歌星。星星报社专职记者吴某(工作关系在报社)探知这一消息后,撰写文章将黄小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黄小某造成极大痛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报道侵害了黄小某的隐私权
  • 该报道侵害了黄小某的荣誉权
  • 吴某应对黄小某承担侵权责任
  • 星星报社应对黄小某承担侵权责任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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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eshengtian 发表于 2011-9-11 23: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条规定,为什么不选C

2 # tidarut 发表于 2011-9-11 20:52
如果只诉作者 难道不是作者承担责任吗
1 # 常清大帅 发表于 2011-8-19 07:49
星星报社专职记者吴某(工作关系在报社)探知这一消息后,撰写文章将黄小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
能推断出是在执行职务吗?
我感觉不能。敬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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