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议登记后,未经乙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 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 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3月15日异议登记,3月16才有效,加15天=3、31
这样就能记住:1异议登记,“异议”而已,事实并不确定,是向他人提示风险,他人无法...
[引用]
D项为什么不选?
《物权法》第21条不是说了,“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应该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啊,为什么D项错误,求解!
我的理解是,
甲要想请求登记机构赔偿,必须有登记错误,
造成登记错误的原因通常有两种,一是第三人提供了虚假的材料(如伪造权利人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书),登记机构未审查核实,从而导致登记错误;二是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而由于登记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错误或者遗漏。
本题根本就不存在登记错误的情形,所以不选d。
《物权法》第21条不是说了,“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应该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啊,为什么D项错误,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