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决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 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 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不是调解书
你说我想那么多干嘛,哎……
BC混淆:仲裁法52条...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D项不得撤销,《仲裁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举重明轻,调解协议作出的裁决书“申请撤销”法院当然也不支持]。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