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885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885#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63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
  • 公民的姓名权
  • 公民的肖像权
  • 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 公民的荣誉权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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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hanghesheng8 发表于 2010-8-20 22:14
我还认为出题人侮辱了我的人格尊严了呢。
这个“人格尊严”一万个人有一万个理解。
4 # rallball1 发表于 2010-8-16 17:10
额,今年有了
3 # springflower 发表于 2009-9-12 17:51
同意前面两位同学的观点,“隐私权”还没有被明确写进现行法律保护。所以,答案最好是ABD而不是ABCD。
2 # zzz16819168 发表于 2009-8-3 19:06
此题参答案实在有此勉强,首先,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人格尊严,而只是在第三十八条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此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从权利保护的角度而言的。其次,正如lee0110888分析的,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隐私权,只有隐私利益隐私作为一种权利只停留在理论研究领域。第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规定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之中,而并非是规定在宪法之中。故C项是肯定可以排除的,因为此题为多选题,故只能勉强选ABD。
1 # lee0110888 发表于 2009-7-9 18:15
我国法律中没有隐私权,只有隐私利益。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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