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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6#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52题]: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它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 它可以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
  • 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司法机关不能以它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 它具有法律意义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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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6 10:17
司法机关可以以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4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7 14:36
C项后半句错
3 # sikaotu 发表于 2011-8-27 11:30
c.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司法机关不能以它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这一条错在哪里?
2 # nnkang 发表于 2010-11-15 22:02
既然能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自然也能被司法机关采纳为判案的理由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9-8 22:43
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公正政策、理性原则、正义标准、社会思潮、道德习惯、学说、法理等。
非正式法源也是法的渊源。所以公正政策、理性原则、正义标准等也是法的渊源。具有法律意义,能够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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