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897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897#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51题]: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法是由人创制的,人们在立法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 法律人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
  • 法具有概括性,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 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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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uyutingnu 发表于 2012-8-11 18:37
我认为法不是人创造的。
gxf16001488 2011年12月08日 10:56:09
法不应该是人创造的,法是本来就存在的,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
2 # gxf16001488 发表于 2011-12-8 10:56
法不应该是人创造的,法是本来就存在的,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
1 # luodou1986 发表于 2011-9-9 10:03
法是由人发现的吧,怎么会是人创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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