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
- 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
- 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我也是这么觉得才来看看学法上怎么解释的,常委会只是做出决定,算不得批准。
我觉得是
人大常委会是决定批准
最后批准是国家主席
不过其他几项也是错的
A项,持《保留意见》是权利,不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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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10月7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罗马签署的《中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我觉得是
人大常委会是决定批准
最后批准是国家主席
不过其他几项也是错的
人大常委会是决定批准
最后批准是国家主席
不过其他几项也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