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4题]: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之后,美国所有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采取了这个法令。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科技进步对法律制度的变迁有较大的影响
- 人权必须法律化才能获得更大程度的保障
- 人权归根结底来源于国家的承认
- 器官捐献是一种自由处分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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