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或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差别待遇,指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在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给予不同的待遇。它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指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
二是指对不同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法人给予不同的待遇。
普遍优惠待遇,又称普惠制,是一种单向优惠。其含义为:由于国际经济地位的不平衡,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发展中国家并不给予发达国家以同样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