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国公民比尔在乙国经商,并加入乙国国籍,后比尔被乙国警察非法逮捕并长期非法关押,甲国应比尔要求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
- 丙国公民瓦特与乙国人发生斗殴,被乙国警察非法逮捕,丙国在瓦特用尽乙国救济手段无效后提出外交保护
- 丁国公民杰克逊在乙国的房产被政府征收,且未得到任何补偿,杰克逊在乙国投诉无门,申请丁国要求外交保护
- 戊国公民汤某在乙国经营的店铺遭遇抢劫,汤某立即申请戊国进行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的三个条件:国家不法行为;保持国籍;用尽当地救济
外交保护是在国家之间进行的,无论国民是否申请,国家都可以根据有关情况作出行使或不行使外交保护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