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9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6130 题目内容及评论
16130#
[09司考真题卷二第56题]: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 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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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ily1991333 发表于 2015-4-28 11:34
哪来的生产啊 刘某明明是销售啊 求大神指教
11 # 竵伊吧 发表于 2013-9-6 09:24
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是选择性罪名,语法说不通。但考虑权威性,就委曲求全了。
10 # hanguowei001 发表于 2013-7-25 22:05
做过一个题,说对合犯是广义共同犯罪的一个种类,所以D也应该是对的。而且刘某没有生产行为,怎么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9 # kevin1225 发表于 2012-9-8 09:32
再者 我觉得厂家和刘某都是明知对方要销售有毒的酒的 一个卖 一个买 主观上就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 个人认为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是共犯
8 # kevin1225 发表于 2012-9-8 09:29
是定单一罪的 可出题老师说全名对的 你有啥办法
7 # pknow 发表于 2011-9-12 22:12
村办酒厂和刘某并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
6 # 枫轩翊潇 发表于 2011-9-6 14:50
我怎么觉得酒厂和刘某在销售假酒这一块有共同犯罪故意
5 # 青春使者 发表于 2011-7-17 11:05
破法条定的乱七八糟
4 # 紫的蜕变 发表于 2011-7-12 17:54
each7 2010年08月28日 16:23:24
juff 2010年08月22日 21:50:10
刘某只有销售行为,哪儿来的生产行为啊。我好纠结。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其中就...
这和第347条是一样的道理吧,应该是实施一个行为,就单定一个罪啊,求解
3 # zxljinxue 发表于 2010-9-2 19:06
woyejuede 我也觉的没有生产行为不能说是生产和销售~~~的,难道走私毒品的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吗?有了四种行为的才这样定罪名的吧!只有走私一种的就叫走私毒品罪吧!!我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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