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B项 若为未到期债务,丁公司不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吧。 高人指点.....
不对呀,原来甲公司的债务由丁公司继承,乙公司可以向丁公司主张原来对甲公司的债权1...
甲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丁何干?
又:与合并、减资不同,分立后,债权人无权要求分立后的各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012法律版历年真题,2011-3-25题:分立后公司对其债务是多个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反而增强了偿债能力;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