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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2#
[09司考真题卷一第61题]: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 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 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 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本题有 18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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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7-31 22:40
A:政府、法院、检察院作为提案主体,向本级常委会提出对各自副职的撤职案。
B:主任会议或1/5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17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8-31 19:36
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6 # laiyu 发表于 2013-8-22 13:49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他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职务
2、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只有宪法修正,人大开会才要2/3;

还有三个2/3:

1、香港特别行政长官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议案,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然以2/3通过,行政长官仍然拒绝签署,构成立法权、行政权处置僵局的,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2、香港行政长官认为立法会议案有违香港整体利益,拒绝签署议案,立法会仍然以2/3通过,则行政长官必须签署,否则引发辞职。

3、香港行政长官因为渎职、腐败,1/4以上立法会成员提起,可以委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经过2/3以上立法会通过,可以引发弹劾,但必须报中央政府最终决定。
15 # laiyu 发表于 2013-8-22 13:49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他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职务
2、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只有宪法修正,人大开会才要2/3;

还有三个2/3:

1、香港特别行政长官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议案,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然以2/3通过,行政长官仍然拒绝签署,构成立法权、行政权处置僵局的,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2、香港行政长官认为立法会议案有违香港整体利益,拒绝签署议案,立法会仍然以2/3通过,则行政长官必须签署,否则引发辞职。

3、香港行政长官因为渎职、腐败,1/4以上立法会成员提起,可以委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经过2/3以上立法会通过,可以引发弹劾,但必须报中央政府最终决定。
14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9 20:3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他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职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成效本机人民政府的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他任命的本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家茶园分院检察长 等职务
13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9 20:28
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2 # 纯粹垃圾 发表于 2013-8-17 19:33
命题点
jpriver 2013年08月15日 10:44:32
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1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5 10:44
撤职案 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0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5 10:4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他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职务
9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5 15:33
1)县长没有撤销案件的权力
2)撤职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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