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有百分之一】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是【任何股东】。
4、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给【股东造成损失】不属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属于股东【直接诉】讼而非代表诉讼的情形。
6、【代表诉】讼: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股东提起】诉讼【都以自己】的名义。
8、代表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
A也是对的呀。。第三人给公司造成损失,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只要是损害公司利益。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有百分之一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是任何股东。
4、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给股东造成损失”不属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属于股东直接诉讼而非代表诉讼的情形。
6、代表诉讼: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股东提起诉讼都以自己的名义。
8、代表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