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1742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421#
某市新世纪大桥落成开始使用后,某日,桥面突然断裂,导致正在桥上通行的甲乙等的汽车坠入水中,损失惨重。据查,修建该大桥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严重不合格,属于典型的豆腐渣过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该大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甲乙等的损失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
  • 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则可免责
  • 建筑材料供应商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建筑材料供应商追偿
  
本题有 3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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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7 15:24
我看王立争讲义是可以向材料商追偿,从产品质量角度而言好像也说得过去,你卖差的材料(产品)导致最后侵犯人身安全,销售者是要承担责任,但按这个角度来看的话,那材料的生产者也要被追偿了。
38 # 云舒云卷散 发表于 2017-1-6 23:11
建筑物倒塌只能适用过错退定选择啊,不是无过错原则,所以a错了
37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4 22:04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2)如果倒塌是因为勘察、设计、监理、材料等内部第三人原因所致,即有其他责任人的,也不当然免责,只能先行赔偿,而后向责任人追偿。
36 # Carlo799 发表于 2016-2-2 21:47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5 # bingshui1985 发表于 2015-3-30 00:06
内部第三人不对外承担责任,但可内部追偿
34 # fangjiuqing 发表于 2014-8-26 14:12
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搞了个豆腐渣工程,倒了还找材料商赔偿,真好笑。
33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4-9 07:01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2)如果倒塌是因为勘察、设计、监理、材料等内部第三人原因所致,即有其他责任人的,也不当然免责,只能先行赔偿,而后向责任人追偿。
32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3-19 14:58
侵权责任法第86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1 # 楚秋枫 发表于 2013-2-20 10:56
关于B项,题干已经说明是材料问题,排除了86条第二款的适用,因适用无过错责任,只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向供货单位追偿。
楚秋枫 2013年02月20日 10:53:17
一、质量问题倒塌的(86条第一款)
1、无过错责任
2、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
30 # 楚秋枫 发表于 2013-2-20 10:53
一、质量问题倒塌的(86条第一款)
1、无过错责任
2、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负有质量责任的其他单位不对外承担责任,如: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后,可以向其他责任单位追偿。
二、完全由于他人倒塌的(86条第二款)
房屋完全由于第三人原因倒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由其他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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