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一章 民诉综合 » 民诉与仲裁 » #17558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558#
王某针对李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给李某造成了损失,李某欲起诉王某赔偿其损失,应当向何人民法院提起?
  • 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地
  • 王某住所地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
  • 财产所在地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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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ufong7022 发表于 2013-5-5 08:08
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某由于保全财产受到损害提起诉讼,应当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即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7-22 01:15
申请人可以向财产保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另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被申请人只能向保全地法院起诉
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7-22 01:13
《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 # 画中画 发表于 2011-5-29 23:11
这里应该为 是 侵权行为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 theobowman 发表于 2011-2-6 00:17
题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即是财产所在地法院,脑筋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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