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1789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7896#
下列关于《临时约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政体
  • 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
  • 规定了国家的土地政策
  • 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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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3-22 23:52
《临时约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土地制度
7 # 任记忆盘旋 发表于 2013-12-1 23:04
以“平均地权”为核心内容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社会革命”纲领,也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它要实现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革命斗争缺乏群众基础,反映出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也表明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
6 # 凤城的才子 发表于 2013-7-16 22:05
以“平均地权”为核心内容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社会革命”纲领,也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它要实现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革命斗争缺乏群众基础,反映出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也表明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
5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6-4 20:02
以“平均地权”为核心内容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社会革命”纲领,也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它要实现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革命斗争缺乏群众基础,反映出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也表明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
4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6-4 19:59
。“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
3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6-4 19:57
民权、民族、民生三民主义,同1楼问
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4 21:08
《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死刑,确认中华民国的合法性,规定了国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肯定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更广泛的宣传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思想。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作为核心。其基本内容是推翻帝制,建立民国,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制度。

《临时约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土地制度

《临时约法》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以法律形式打破清王朝束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梏,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同时也清楚表明《临时约法》的资产阶级性质。

孙中山没有发动农民进行土改
1 # 2010101180 发表于 2011-5-13 23:30
为什么没有国家的土地政策?民生主义规定的没有写入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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