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1791年宪法;
1)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孟德斯鸠思想),实行了三权分立;
2)立法权国民议会行使,行政权由国王行使,司法权法官行使;
3)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
4)确认资产阶级的各项权利,取消封建特权;
5)规定了若干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肯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6)维护法国殖民统治。
其基本内容是:以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实行了三权分立。
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立法权由选举产生的一院制的国民议会行使,它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权由国王行使,他是行政最高首脑、海陆军最高首长。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法官行使。
法国1791年宪法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
1791 年宪法确认资产阶级的各项权利(取消封建贵族爵位的特权,废除等级制、卖官和官职世袭制,规定了若干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肯定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继续维护法国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