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1824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242#
A 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企业施工,该企业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A公司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1号楼101号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若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工程款应如何获得偿还?
  • B公司可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公司可就建设工程款对建设工程主张优先权
  • B公司工程款的优先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 若汪某已经支付大部分购房款,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可对抗B公司的优先受偿权
  
本题有 2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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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allan0817 发表于 2014-5-4 22:53
承包人优先受偿,完成工程开发,而后销售,销售款抵付债务?
27 # 冬飘雪1 发表于 2013-7-10 17:13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26 # yufong7022 发表于 2013-5-6 21: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2条指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25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3-27 11: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2条指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24 # ddhhyy 发表于 2013-3-11 11:20
题目问的是b公司工程款如何获得,但是比如d选项所答非所问啊?就类似这样的题目真的很挠头,思考的时候是正确还是错误呢?
23 # hanrong84 发表于 2012-7-20 15:46
八戒陈 2011年06月13日 20:39:37
若曦的欧石楠 2011年04月24日 16:20:28
我觉得进行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就可以对抗第三人 不需要付大部分款
我也觉得,这个不是消费者的问题,而是所有权已经转移了,无论是否付了大部分款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2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4-28 1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2条指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买受人对抗承包人的权利并不是基于所有权的对抗,而是基于支付大部款项后的债权对抗。
D还是错的。
2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4-27 06:32
题没看清,胡说八道,今天再看,是自己错了。
20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4-26 06:49
建筑公司的优先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C B公司工程款的优先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甲银行是对A公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抵押权

B公司是对就建设工程款享有对建设工程的优先权.

A B公司可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存在违约事项,从题干中如何看出A公司存在着违约事项呢?

两者优先权的标的不相同,怎么会产生冲突呢?

所以,我认为,此题选B

理由,
A中不能确定发包中违约.
C中承包人的优先权和银行的抵押权不存在冲突,并且,承包人的优先权不需要登记.
D中汪某还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他只是基于合同而享有对A公司的债权,只不过在此突破了债的相对性而矣.
19 # baixiangrui 发表于 2012-1-14 11:48
质量很好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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