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800万美元,德方出资200万美元,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且董事长由德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800万美元,德方出资200万美元,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且董事长由德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