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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软件开发公司于2009年12月与本公司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午餐、午休1个半小时记入工作时间,2010年1月,李某加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午餐半小时,记入工作时间,没有午休。2个月后,李某发现没有午休,下午根本无法工作,提出要求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安排休息,但公司提出集体合同工资较低所以安排休息,如果赵某需要休息,就得降工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集体合同为李某入职之前签订的,所以对李某不发生法律效力
  • 可以安排李某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休息,但应将工资降到2500元
  • 可以安排李某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休息,并不得降工资
  • 双方因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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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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