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 反致
  • 间接反致
  • 转致
  • 双重反致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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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7-2 15:26
如果该外国接受反致,当地法院把自己置于该外国法院的立场上,就应当适用该外国的实体法,即所谓“双重反致”;
如果该外国不接受反致,当地法院将自己置于该外国法院立场上,就应当适用当地的实体法,即所谓“单一反致”。
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26 07:42
关键是首先找到法院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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