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0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968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9686#
[10司考真题卷三第74题]: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 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 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 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79
7
2
详细评论内容
12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3 13:54
B:普通合伙人出质财产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出质行为无效,第三人即使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质权。
11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30 15:28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guangming2013 发表于 2013-7-16 11:12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依据该条的规定,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在其债权得不到清偿时,既可以选择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用于清偿
9 # 飞天20120922 发表于 2012-8-25 11:03
这“财产份额”和“财产”差别还是很大的吧?????????????
8 # 飞天20120922 发表于 2012-8-25 11:02
啊Z 2011年09月07日 21:29:39
个人感觉C表达有点问题: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
7 # degress 发表于 2012-3-3 10:18
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则72条: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第七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 # 啊Z 发表于 2011-9-7 21:29
个人感觉C表达有点问题: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法条规定是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这“财产份额”和“财产”差别还是很大的吧。。
5 # lam132 发表于 2011-8-10 11:13
c项应该出好一点题,什么叫直接?不经诉讼程序而直接,还是直接执行企业中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好不好?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法律表述的是财产份额,不是财产
4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8-6 18:19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实行一致同意原则
3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7-19 11:18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