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错误 丽都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试本案的被告,而不是第三人
丽都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甲乙之间是侵权责任。
做题方法①
A选项:甲起诉酒店,...
既然酒店是补充责任,应该是诉讼中的无独三,B选项不选真奇怪。这题应该是多选题,BD正确。
做题方法①
A选项:甲起诉酒店,是基于安全保障义务来起诉,没有乙的侵权行为,酒店何来被告之谈,所以乙是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B选项:甲起诉乙,是基于侵权责任,与丽都酒店无关系,丽都酒店不能做为被告
C选项:解释同AB选项
D选项:解释同A选项
做题方法②
不要看题干,直接看选项
选项AD有矛盾,单项选择题的话---AD必有一对一错,直接排除BC。
A选项后面有个第三人,B选项后面有个第三人,C选项只能以一个为单一被告。这三个相似。
所以A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