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起诉)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无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申请或由法院通知)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者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同样不理解C中,本诉与参加之诉的区别..望大神指导!!
偶个人理解是,第三人永远是第三人,不管是有独三,还是无独三。尽管法律规定授予了有独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第三人的参与对本诉当事人并不发生效力。有独三之所以参与,是对诉讼利益有独立的请求权。如果要对本诉当事人发生效力,有独三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第三者的地位就是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