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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
中国好运来公司2002年 10月1日向美国道可特公司发出要约称:圣诞树饰品铃铛20000件,每件1美元CIF纽约,11月初上海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香港仲裁,要约在7日内回复有效。要约发出后,国际市场上圣诞礼品价格急剧上涨,中国好运来公司遂于10月4日向美国道可特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撤销原来的要约,道可特公司称其已于10月3日向好运来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接受其要约。针对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有的要约都是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
  • 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好运来公司的要约不能撤销,因为其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接受的期限
  • 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即使是可以撤销的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须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方可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
  • 假如道可特公司表示接受要约的通知中将仲裁地点改为纽约仲裁,则其通知构成反要约而不是有效的接受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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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aw、holy 发表于 2015-5-11 21:45
C错
2 # 花瓶1234565 发表于 2013-8-12 11:22
c应该是撤回
1 # 我的鱼 发表于 2013-8-1 16:32
c项应该是错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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