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本案中李某已经错过提出异议的期间
- 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 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到A区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