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2053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534#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途中,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 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不同意将香烟托付给丙
  • 应和丙共同承担责任
  • 对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 应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本题有 5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38
86
152
详细评论内容
51 # loyoyo 发表于 2018-12-4 08:46
急性肠炎算不算急症?也就是拉肚子而已:)
他能请护士打电话,就不能等确定以后再说?
不能为了出题而设置不合情理的场景
50 # 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7-3-24 19:01
飬/δAB
49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1 08:51
《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转代理的,转代理成立。
48 # 吾不笑 发表于 2016-3-13 23:22
题目说的很清楚是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既然是抢救状态那就说明生死未卜,继而把香烟委托给丙也是理所当然。
47 # xuleishell 发表于 2015-6-30 14:42
依照《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转代理的,转代理成立。此处所说的紧急情况,依照《民通意见》第80条的规定,是指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情况。
46 # yunzhongxinbu 发表于 2015-1-31 21:33
既然可以联系就应联系后再做决定,此题不对
45 # Beautifulliess 发表于 2014-9-2 20:18
题目里面没有任何一点提到情况紧急。
44 # 骑扫帚的女巫 发表于 2014-6-25 08:57
haomin20111 2013-9-5 16:35
紧急就不需要同意,甚至不同意也可以转委托。
43 # 星际飞火 发表于 2014-4-11 20:27
此题如果将香烟改成鲜活产品或者水果蔬菜等,按照解析走一点问题也没有。香烟的保质期用的着这么紧急吗?即使乙有急病也不应构成其免责的事由
42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4-10 17:35
依照《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转代理的,转代理成立。此处所说的紧急情况,依照《民通意见》第80条的规定,是指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情况。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