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随他人将乙送往医院抢救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犯罪中止要求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甲的行为虽然符合犯罪中止的其他条件,但由于未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
- 甲将乙送往医院的行为表明其已经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
- 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中止的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是没有发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它们之间是相互排斥关系
并且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
既然乙已经死亡
死亡结果已经出现
就不会在出现中止的情况
并且本题甲并不是主动放弃犯罪
而是掩饰隐瞒犯罪罪行
所以甲不成立中止
B为什么错?
结果已经发生就不能说防止了,都死了还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