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B卷[三校名师] » 卷二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22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223#
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底,南京金玉商贸有限公司以为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为幌子,通过签订社会实践合同,令其每人交300元学习费,以考核合格成为公司正式销售人员为诱惑,利用在校大学生开展推广、销售其公司产品“金凯瑞”保健品的活动,涉及南京30多所学校的千余大学生,形成上、中、下层级的销售“金字塔”并给予不同提成、奖励。该公司从中获利70多万元。对此,该公司构成:
  • 非法经营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合同诈骗罪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