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C卷[万国学校] » 卷二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54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544#
A市某县某村承包户曹操于2006年承包了本村三亩水田,投资10余万元养鱼。头几年仅能收回投资,后来曹操积累了经验,渐渐的发了大财。同村村民刘备眼红曹操的鱼塘,于是找到在县政府工作的姐夫借口该鱼塘影响邻地灌溉,由县政府决定收回了鱼塘的承包权,然后将承包权转归刘备。曹操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曹操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选择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若曹操经复议机关的同意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 若曹操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法院判决撤销了县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刘备不服的,可以上诉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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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pyz 发表于 2012-5-6 10:42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B项明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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