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C卷[政法英杰] » 卷三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65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653#
甲乙丙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丁,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三方约定各自的出资形式和出资额分别为:甲为公司提供运输车辆和场地,经评估作价80万元;乙直接以3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丙原为一车队的队长,具有丰富的调度能力,决定以其调度能力出资,作价20万元。下列关于上述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的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乙可以以现金出资
  • 丙的出资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 丙的出资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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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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