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 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 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 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B项 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在历史上,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项“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在刘颂看来,这样“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是防止“法渐多门”,做到“法一”和执法必严、司法公正的基本条件。
好好奇哦
中国古代不是皇权专制国家么。。
那么司法维护公正最终目的不也是为了调和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的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么?
司法又怎么可能作为反对专制的工具而存在。。
皇权不就是最大的专制么
不选B是否可以说明 司法是反对皇权的一种工具呢
[语文题;“一直独立”错误;专制时代不可能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