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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63#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29题]
  • 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 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 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 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本题有 1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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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86439489 发表于 2015-8-8 15:56
另行委托或指派律师的,仔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带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的除外。
14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9-19 11:18
C15日休庭
13 # liuleijs1 发表于 2014-8-16 20:32
D肯定是错的,新的刑诉解释是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可以选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并未废止。但有一点,新的刑诉解释是15日准备辩护时间,未说明不计入审限,也未说明可以向上申请。
12 # 料峭 发表于 2013-9-9 11:27
新法无答案
11 # rongyuand320 发表于 2013-8-31 09:11
无答案吧。
C 项应该是休庭15内。
D项要计审限。
10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8-30 21:29
调取新证据要计入审限了
9 # crayl 发表于 2013-8-29 17:37
现已无答案。12年高法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 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
延期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8 # 最极致的奢饰 发表于 2013-8-11 15:06
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
7 # paris0110 发表于 2013-7-3 08:57
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6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6-5 22:29
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学\法/网|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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