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1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2298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298#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11年司考真题卷三第94题]
  • 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 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 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时
  • 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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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8-27 20: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动摇合伙企业根本的都要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行,经理无权决定
比如说经营什么,在哪经营
2 # costner0520 发表于 2013-2-28 13:58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7-16 15:10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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