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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7#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11年司考真题卷三第27题]
  • 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 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 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 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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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19 01:20
路多多 2013-6-27 13:19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
公司好着呢,自己不想干了,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情况三种;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再继续下去会坑爹,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散伙。
11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11-9 23:02
选项A、B、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 # lgfh2011 发表于 2013-8-22 23:09
凯尔特炳 2012年04月18日 16:24:21
ab属于侵害股东权利,害股东直接诉。c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身已解散。这是法理
吊销不是解散,清算后注销才叫解散。
9 # guangming2013 发表于 2013-7-15 10:56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通常认为,该条是关于公司僵局司法处理的规定。
8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6-27 13:19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6-27 13:17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 # hou10918 发表于 2013-1-10 12:07
凯尔特炳 2012年04月18日 16:24:21
ab属于侵害股东权利,害股东直接诉。c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身已解散。这是法理
5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9-5 20:15
灰色颓废 2012年08月06日 21:07:47
公司僵尸
僵局
4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6 21:07
公司僵尸
3 # zhh2012 发表于 2012-7-11 14:31
《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学\法\网|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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