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 刑法 » #223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37#
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具有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
  • 某甲没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但因言行不慎而起到了教唆某乙实施犯罪的作用
  • 某乙未实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却实施了其他的犯罪
  • 某乙实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而未遂
  • 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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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wyk2146 发表于 2020-4-9 08:04
我认为D不当选,但不是解析里面的理由。

“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是说被教唆者的一个特征,并没有说被教唆者到底有没有实行犯罪行为,难道仅仅能因为只是教唆了一下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一定构成共同犯罪。
12 # 不丘 发表于 2018-7-25 15:35
D解释明显还停留于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啊,不是应该按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了么,好几道错题了
11 # 法学初手 发表于 2018-6-24 17:45
这个题都太老太旧了,也不知道更新一下,工作人员吃翔去吧
10 # 法学初手 发表于 2018-6-24 17:43
meined 2015-5-25 22:36
D可以选,不过不是绝对成立,因为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可能真的没有规范意识,这时候就成...
你的说法错误,你既然认为d可选,那么就是承认了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了,既然如此,按照该理论,即使d项中成立间接正犯,但是间接正犯不影响共犯的成立,凤科反复强调的
9 # meined 发表于 2015-5-25 22:36
D可以选,不过不是绝对成立,因为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可能真的没有规范意识,这时候就成立间接正犯
8 # 王大冰 发表于 2015-5-23 11:02
D项当选:
根据刘凤科讲的观点"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也构成教唆罪。因为共同犯罪理论只解决责任归属问题,不解决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大小问题。
“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不代表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只是刑法出于保护原则并考量主观意志能力不追究违法责任不予以处罚而已。
按主观罪论结合立法原旨 教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更具有可罚性和主观恶意。
7 # 飞跃2015 发表于 2015-4-14 23:01
如果被教唆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却因为被教唆者曾多次盗窃,且被收容教养数次,完全已经具备认识该行为的能力,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
6 # pearl20042017 发表于 2014-12-19 20:55
cd
5 # 邓跑跑 发表于 2013-6-15 20:38
CD
4 # 古叶风铃 发表于 2013-3-18 23:14
根据刘凤科讲的观点,答案应该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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