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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台昆鹏公司欲向荷兰尼特公司出口一批空调压缩机,双方正在就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货物销售的价格和相关权利义务。双方对于该货物的国际买卖均有丰富经验,并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经常的业务关系。现荷兰尼特公司提出以“单价120欧元/台,CFR(鹿特丹)”的贸易术语成交,根据上述事实以及国际经济交往的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单价120欧元/台,FOB(鹿特丹)”可以成为中国烟台昆鹏公司的还价
  • 假设最终双方以“单价120欧元/台,CFR(鹿特丹)”成交,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船舶碰撞导致的损失,应当由中国烟台昆鹏公司承担
  • 假设最终双方以“单价120欧元/台,CFR(鹿特丹)”成交,则荷兰尼特公司应当安排货物运输并自行投保货物运输险
  • 假设最终双方以“单价120欧元/台,CFR(鹿特丹)”成交,则中国烟台昆鹏公司应当安排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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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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