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公司法 » 商法 » #235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357#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
  • 副董事长
  • 监事会主席
  • 工会主席
  • 董事会秘书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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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nghangnju 发表于 2017-2-3 11:56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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