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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有伟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其生前没有遗嘱。董有伟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何丽美、成年的儿子董涛、未成年的5岁女儿董卿。因为董有伟生前和妻子、女儿在农村生活,董涛已独立并远在省城工作。董有伟之兄董有余帮助料理丧事后,将掌管在手的董有伟的遗产据为己有。董涛知道后,认为董有余的行为侵害了自己、母亲和妹妹董卿的继承权。董有余则认为,自己一直在照顾何丽美和董卿的生活,再说,一个是精神病患者,一个是未成年人,他们也不明白什么叫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董卿的继承权应由董涛代为行使
  • 何丽美、董卿是无行为能力人,无权行使继承权
  • 何丽美、董卿的继承权可以由董有余行使
  • 何丽美的继承权应由董涛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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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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