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原告是甲,被告是水利部门,第三人是规划部门
-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规划部门参加诉讼,但规划部门有权拒绝参加诉讼
- 规划部门享有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不享有上诉权
- 如果规划部门没有同意甲的建房申请,甲只起诉了水利部门,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规划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案原告是甲,被告是水利部门,第三人是规划部门
-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规划部门参加诉讼,但规划部门有权拒绝参加诉讼
- 规划部门享有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不享有上诉权
- 如果规划部门没有同意甲的建房申请,甲只起诉了水利部门,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规划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