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列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应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 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是否列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应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 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