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院太平间工作的马某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死者的眼角膜取下出卖,获取数万元利益,马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在监狱工作的宋某在死刑犯人秦某(无子女等亲属)拒绝的情况下,在其死后,将其眼角膜取下,捐献给他人,宋某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
- 无业游民常某见高中生小王(16岁)因无钱买手机而苦恼,于是对其说出卖点没用的器官可以得到很多钱,小王欣然同意。于是在常某的安排下。小王摘取了肾脏一只,得到2万元,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无业游民常某对高中生小刘(15岁)说出卖点没用的器官可以得到很多钱,可以买名牌包,小刘同意出卖。于是在常某的安排下。小刘摘取了肾脏一只,得到3万元,常某的行为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