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并在其间停泊转运货物
- “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
- “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
- 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对“乐安”号的紧追权在其进入公海时立即终止
2.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3.紧追权在被紧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1)紧追须在沿海国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开始,如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违反沿海国有关规章时,紧追也可以在该海域开始;
2)紧追不能中断,须继续进行,如该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
3)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沿海国应负赔偿责任。
始于自己地盘,终于第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