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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5#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8题]: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丙构成盗窃枪支罪
  • 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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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nnsfks2017 发表于 2017-8-9 00:46
怎么给丙的行为定性?
12 # 大中小丑 发表于 2017-6-20 16:28
非法占用目的有两种“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
偷取枪支不算排除他人使用的意思吗?
11 #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5-9-13 19:52
立功以犯罪为前提,盗窃须有非法占有目的。
10 # zealot-qq 发表于 2015-4-8 16:50
克洛索立功了 不要给澳大利亚队任何的机会
9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8 20:42
这D项的解析简直。。。
8 # ccq1987 发表于 2014-5-12 17:14
林浩哲 2013年08月02日 14:45:19
请问 AB构成共犯吗
不构成,题目中没有任何字句表示甲乙合谋为了持有枪支
7 # 林浩哲 发表于 2013-8-2 14:45
请问 AB构成共犯吗
6 # 偷太阳的人 发表于 2013-6-27 11:42
按照解释,构成非法出借?
5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6-3 10:47
《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依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非法出借枪支行为的一种形式,应以非法出借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4 # duyiyun_2010 发表于 2013-4-24 20:55
jspsjtr 2013年04月21日 18:09:22
按照这样说法,如果一个人持有违禁品,任何人都可以在盗窃、抢劫、抢夺后送交公安机...
盗窃枪支罪的构成是什么哦~~首先主观上肯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C选项明显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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