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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6#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7题]: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
  • 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
  • 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
  • 丙被抓获后,通过律师转告其父想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丙父最终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
  • 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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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清风雪 发表于 2018-9-7 16:28
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电话、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不是立功
13 # 清风雪 发表于 2018-9-7 16:07
绰ò
12 # 清风雪 发表于 2018-9-7 16:06
绰ò☞
11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8 20:53
1.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2.犯罪分子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认定为立功。
10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20 10:30
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
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9 # siriuseva 发表于 2013-9-9 00:04
连错三次
8 # hld 发表于 2013-9-3 11:51
提供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人的信息的 才算立功
提供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只能算是应该交代的事实 刑侦做笔录的时候都会问所以有义务说的不能算是立功
亲属提供的也是义务 有义务检举揭发犯罪 不能算是犯罪嫌疑人的立功
7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22 11:35
:“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因此,A项、D项当选。《

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剃毛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6 # onereal 发表于 2013-8-18 19:36
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img]其他案件[/img]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5 # Gatelbl 发表于 2013-7-24 15:04
要参与公安的抓捕行动才能算作协助,只是提供信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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