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4210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210#
[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53题]: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 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 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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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wz1108 发表于 2014-7-17 00:27
本案中,甲的行为与丙的重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甲对丙的重伤存在过失,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4 # 林浩哲 发表于 2013-8-22 14:10
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主观是故意。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行为已实施
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意志以外的原因。定未遂。
不能犯是无罪的。比方说一个人在黄山野外把树桩当仇人开枪。属于不能犯。
3 # hbxlxupeng 发表于 2013-7-6 01:07
A,打不开盖子,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定未遂。B,把硫酸放在人员较多的教室内,虽没有伤害其他人的故意,但疏忽了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所以是过失。C,D同上,过失也是有因果关系的,不带去或者不放在教室教室就不会伤害到其他人,丙也是人,伤害到了丙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 # 闲敲棋子2 发表于 2013-6-2 07:04
丙是自己喝的呀
1 # gqzydx 发表于 2013-4-12 20:27
那可是硫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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