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 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 丁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含义是: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如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瑕疵), 该买卖合同有效,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
乙、丙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以及乙、丁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
乙、丙间以及乙、丁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时,买卖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ABCD均错误应选。
假如你说要把中南海25万买给我,没问题签合同,合同成立,只不过最终你没有处分的权利,不能履行合同就对我承担违约责任而已,即使我知道你没有处分权(就是所谓的恶意),你自己要作死承担违约责任我何乐而不为呢的,再说世事无觉绝对,谁能保证国家不会把中南海白送给你,取得处分权再履行合同吗。
假如你说要把中南海25万买给我,没问题签合同,合同成立,只不过最终你没有处分的权利,不能履行合同就对我承担违约责任而已,即使我知道你没有处分权(就是所谓的恶意),你自己要作死承担违约责任我何乐而不为呢的,再说世事无觉绝对,谁能保证国家不会把中南海白送给你,取得处分权再履行合同吗。
解析里的这句话首先就让人看不懂,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该买卖合同怎么可能是有效的?
很明显应该是效力待定啊
老钟说,司考中的恶意串通只用的两个地方,债权人撤销权或者开发商一房数卖。其他的...
正解.知情不等于恶意串通·
老钟说,司考中的恶意串通只用的两个地方,债权人撤销权或者开发商一房数卖。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