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本题中,成立该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即三者出资分别为20、30、50万元,但丙仅实缴30万元,差额20万元,所以成立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没有约定的,应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B项正确。A、D错误。
根据公司法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项错误。
就是所有人实际缴纳的总额计算出,然后按照比例分红
本人认为D项正确:试想,如果公司亏破产清算,甲乙多承担的债务是否有权向丙追偿?